通知公告

凝聚各方力量、形成整体优势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、迅速扩大上海软件出口规模
Pooling strength, form the overall advantages, jointly explore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, rapidly expand the scale of Shanghai software export

2018年度上海市技术出口业务资金申报指南

一、申请条件

申请企业、单位应当符合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及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》,已在商务部“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(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)”中登记2017年度实际出口额,且所登记的业务确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》所指技术出口业务。

(二)     出口的技术应当在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,且企业的技术出口总收汇额在50万美元以上(含50万美元)。

二、支持方式

对企业在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,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,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。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技术出口业务适用于以上技术出口贴息政策。

已申报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》“四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”中,“(一)支持内容”第5条支持方向资金的企业,本资金不再支持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1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报说明(附件1);

2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书(附件2);

3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表(附件3);

4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汇总表(附件4);

5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
6、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、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、变更记录表复印件;

7、技术出口合同复印件;

8、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;

9、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;

10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;

11、涉及专利权转让的单位需提供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;

12、已获得上年度技术出口贴息的企业,提交“绩效报告”,内容应包括技术出口项目情况、贴息资金使用情况、绩效自我评价等(不少于600字);

13、其他根据上级要求需追加的材料。

四、材料要求及提交期限

(一)材料要求

1.申报材料用A4纸,需有目录页并按申报材料顺序采用左侧胶装方法装订成册,且各表格按照要求加盖公章。

2.法定代表人需在贴息申报说明、贴息申请书上签字。

3.企业除提交书面材料,还需提交电子数据。电子数据应包含全部书面材料的内容,采用pdfword格式。提交介质为光盘或U盘。

4.书面材料及电子数据介质应提交2套。

5.相关表格中填写的“实际出口额”,应与在系统中录入的实际出口额(实际执行金额)保持一致。

(二)提交期限

申报材料请于2018914日前送至以下递交点:

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

地址:汉中路158号汉中广场1105

联系人:李老师、蔡老师 联系电话:3461007334610075

逾期不再接收材料。


下载附件

1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报说明

2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书

3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表

4、2018年度企业技术出口贴息申请汇总表


阅读原文:http://www.scofcom.gov.cn/zxxxgk/244947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