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区商务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为创新服务贸易机制,大力发展数字贸易,积极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,加快推进本市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〈上海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商规〔2020〕9号)要求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,现启动2023年度市级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申报认定工作,今年将重点评选一批市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文化出海IP。
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领域规模大、潜力足、整体优势明显的开发区、园区等区域以及企业申报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完毕后,请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市商务委,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管理办法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、关于印发《上海服贸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来源:市商务委